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69号)文件部署,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基本结束,各学院要对本次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并按推荐指标(见附件1)认真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凡是推荐上报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必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同时按规定格式(见附件2)压缩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压缩文稿”。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本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压缩文稿”文档,并填报《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6月15日前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压缩稿》(电子版)、《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稿)报教务处实践科(逸夫楼A307),未按规定格式压缩论文或预期不报的,将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一审:李云安 二审:周勇 三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