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6-06 15:11   学校人事处 审核人: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5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工作人员2022年度培训工作并补充完成2021年度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非编聘用人员参照执行)。

    二、培训内容与学时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

    公共科目学时:管理岗位的副科级以上人员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的学时可折算公共科目学时。

    专业科目学时:线下培训、课题研究、发明专利、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学历教育、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试合格、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等可认定专业科目学时,详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

    三、操作办法

    学校已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为每位在编在岗人员完成了注册工作,教职工可在平台首页点击学员登录进入学习,注册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初始密码,个人可登录进行修改)。新入职教师账号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周老师,电话:7186625。

     具体操作流程:输入网址http://hnxxpt.zgzjzj.net,进入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学员登录——修改个人信息——在首页培训入口栏内选择任一机构查看学习内容——选择学习内容——加入购物车——点击付费——选择是否开发票——填报开具发票信息——完成支付——开始学习。(线上学习缴费及报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缴费及报销须知》)

    四、有关要求

    1. 请全体在编教职工于2022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的学习任务,生成培训合格证书。

    2. 根据人社厅关于培训的相关要求,自2022年1月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岗位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时,均需提供上年度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培训合格证书。若因个人不参与学习或学分不达标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影响本人相关业务办理,责任自负。

    3.根据培训有关规定,2021年培训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考虑全省培训工作进度不平衡,省人社厅允许各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期,但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6月30日。截止2022年5月31日,我校仅有382名教师完成2021年培训工作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他未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教职工,请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2021年度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和培训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

    3.《学员操作手册》

    4.《缴费及报销须知》

    5.《2021年度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22年6月6日

    (转发人:李云安  二审:周勇  终审:王翀)

    附件【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已启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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