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届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申请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考核的师范生可认定对应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笔试。教务处牵头组考,4月20日线上笔试,4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所属师范毕业生面试,4月25日前完成。
三、免试人员信息上报
1.各培养学院4月28日前将免试人员数据信息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牵头,5月6日前完成《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制作。
3.5月8日——5月15日,教务处负责将免试人员数据信息上传教育部工作系统。
四、教师资格认定
1.体检:学生须在6月10日前完成体检(体检表见附件1)。
2.网上申报:6月10日——23日,学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网报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报(见附件2)。
3.认定材料:6月24日前,学生的申请认定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
4.现场确认:6月28日——30日,认定工作专家来校现场审验学生提交的认定材料,作出认定结论。
5.教师资格证书印制:7月(时间待教育局通知),根据认定名单,教务处派人前往市教育局打印盖章学生教师资格证书。
6.证书发放:7——8月,各培养学院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给学生,申请表由学生自行归档本人档案(如7月初办完,学生档案在校,则交学工部归档)。
如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变,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期完成
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举措,相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确保我校2022届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如期完成。
(二)规范守纪,严肃追责
应严格落实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政策要求,工作规范守纪,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通过测试的,对所属工作敷衍塞则,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体检、证书寄送等环节由学生自费负担外,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其它环节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2: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
(一审:李云安 二审:李进平 终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