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2022年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校属各单位:
为扩大学校和专业影响力,进一步加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宣传实效,不断巩固与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在省内14个市州100所左右中学进行现场宣传,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宣传,争取优质生源;力争省内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人次达到省内本科线上考生人数的35%及以上, 各专业组投档线稳中有升。
二、组织领导
招生宣传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全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各学院成立招生宣传工作小组,负责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职能部门
1.招生就业处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包括:
(1)拟定和发布学校招生章程。
(2)制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3)对学校招生专干和二级学院招生宣传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4)利用网络媒体、新兴媒体和电视媒体,开展线上招生宣传。
(5)通过省内外教育博览会、招生咨询会等开展线下招生宣传。
(6)精准定位目标生源学校,有针对性地建立生源基地。
2.党政办
(1)校领导下市州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的协调。
(2)全校范围内招生宣传活动的协调。
(3)学校层面招生宣传资料相关内容的审核、把关。
3.宣传部
(1)协助招生就业处通过主流媒体、主流视频平台、学校官网、官微、校内电子屏等开展线上招生宣传。
(2)招生相关工作的舆情监控与处置。
(3)学校招生宣传重要资料及相关内容的审核、把关。
4.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党政督查室
(1)监督相关部门和学院工作开展情况。
(2)受理工作人员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3)查处招生宣传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5.教务处
(1)招生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保障学校的专业规模适度,专业结构合理和可持续性发展。
(2)招生专业宣传资料中相关学科、专业内容的审核、把关。
6.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招生宣传资料中相关住宿条件、奖助学金制度等内容的审核、把关。
7.团委
(1)在校园内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招生宣传,通过学生朋友圈、自拍小视频等形式传播文理正能量。
(2)协助招生就业处组织优秀在校学生代表,利用假期开展中学母校回访活动,进行招生宣传。
8.校友办
(1)利用各地校友会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2)利用校友资源开展生源基地建设。
(3)充分利用校友资源,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二级学院
1.根据《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加强二级学院招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制定学院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2.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招生就业处组织的线上、线下招生咨询及网络直播等活动。
3.按时报送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条目式)、最新的学院及专业简介等文字图片资料至招生就业处。
4.在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撰写工作总结。
四、招生宣传主要形式
(一)传统纸质媒体:《2022年湖南高考指南》、《升学在线志愿填报手册》刊登广告。
(二)电视媒体:通过湖南教育电视台拍摄专题宣传片、专业解码宣传片。
(三)网络媒体:
1.中国教育在线
(1)掌上高考(移动端)智能选大学
(2)手机微信小程序
(3)招生E答
(4)网络直播
2.升学在线
(1)对接目标生源库
(2)设立目标高校牌
(四)线下咨询会(根据疫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
1.湖南省教育博览会
2.湖南省教育电视台《湖南高考公益大讲堂》
3.参加高中咨询会:一是通过升学在线组织,以县区为单位开展。二是各学院根据联系的地市州,前往相关生源高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根据近几年学校开展招生宣传的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由各学院分别负责湖南省 14个地市州的整体招生宣传工作(基本参照2021年分配方式),负责学院牵头组织,其他学院及部门共建共享,联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要切实提高站位,从学校发展战略的高度,从事关学校生存发展大计的角度,从提升生源质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角度,全力做实做细招生宣传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上下要整体协调,通过“全媒体、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方式辐射到校内外每一个领域,做到落实招生宣传工作有深度、有广度、有效度、有力度;要拓宽宣传途径和渠道,宣传好学校的办学成果、育人环境等,增强学校对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吸引力;要发动师生全员参与,发挥“人人都是招生宣传员”的作用,增强每名师生员工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严肃工作纪律。参加招生宣传的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向考生或家长做出“确保录取”或“确保专业”等承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费用,不得参与、协助未经招生就业处允许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招生就业处
2022年4月12日
(转发人:李云安 二审:凌云 终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