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号)和省教育厅2022年3月11日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新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在岗教职工。包括学校在编教职工,以及机关教辅非编聘用管理人员、各教学院非编聘用的专任教师和专职学生辅导员。
二、更新内容
根据要求,利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湖南)”(网址:http://jiaoshi.hnedu.cn),重点更新(补充)教师的基本信息、教师资格、考核信息、教育教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师德信息(处分信息)、岗位聘任、学习经历等9项必填模块方面的信息,各模块中带“*”的项目均为必填内容。
1.系统中原已建档的教师(含2017年1月后从其他学校离职进入本校工作教师)将系统中所列信息更新至2022年2月底。
2.2017年1月后新入职教师及未在系统中建档的教师按规定将系统中所列信息项补充完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工作节点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3月21日-3月22日)
人事处负责为教职工生成账号、初始密码,分发至校属各单位。由于多数教师近几年未登陆使用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已忘记密码,人事处已将所有教师密码重置,请各单位速派专人于3月23日前领取本单位教职工的账号信息。
(二)教职工信息更新阶段(3月23日--3月31日)
因密码是随机生成,教职工首次登录后需修改个人的密码,否则不能进行后续操作。
1.已建档教师
登录信息系统,选择“教师自助子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9项必填模块在内所有信息更新至2022年2月28日。信息更新完成后点击报送按钮,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教师个人不能修改已审核建档的信息。
2.2017年1月后新入职教师
新入职教师,登录信息系统,选择“教师自助子系统,完成个人基本信息、以及相关子表数据填报。教职工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应点击“保存”按钮及时保存所填信息,然后点击系统“完整性校验”按钮,查看是否所有必填模块填写完成,未通过完整性校验的,系统将不能报送和审核。建议每位教师在填写过程中经常保存,以避免出现因时间过长系统需要重新登录而丢失所填信息的情况。完成基本信息以及必填子表信息后,点击报送按钮进入学校审核阶段。
(三)信息初审阶段(3月23日--3月31日)
校属各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初审人员。信息初审人员负责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的填报,并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信息的初审工作:信息初审人员使用公共查询账号择机登录系统,在“综合查询-常用查询”栏目下,筛选出本部门人员,点击人员姓名查看该人员相关信息,发现漏填、错填的及时通知相应人员登录系统自行修改。条件允许的单位,可腾出一台办公电脑,由信息初审人员指导电脑操作不熟练的教师完成信息填报。
(四)审核报送阶段(3月28日--3月31日)
因系统是采取随时报送随时审核的模式,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根据工作分工审核教职工填报的相关信息,无误后在系统中上报国家平台。
1.人事处负责审核教职工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入选人才项目、基本待遇、教师资格、师德、国内培训、海外研修(访学)、技能及证书、联系方式等信息。
2.教务处负责审核教职工教育教学和教学科研成果中的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等信息。
3.科研院负责审核教职工科研成果及获奖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教职工信息更新工作直接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遵照通知配合执行。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将信息更新的工作要求和填报要求传达给本单位每名教职工,指定认真负责的信息初审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的填报,保证采集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教师系统建设旨在为各地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每位教师的电子档案管理、培养培训、评先评优、人才遴选、教师资格管理等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教职工本人需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抱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对于谎报虚报信息的教职工,将给予通报批评。如由于信息漏填、误填、错填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由相应教师自己承担。
联系人:欧海斌 (7186025)
技术支持QQ群:740961175
附件一:新建档教师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简易教程
附件二: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
人事处
2022年3月21日
(二审:周勇 终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