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2022年3月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为尽快选齐配强干部队伍,更好地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学校干部队伍现有情况,结合相关岗位需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校党字〔2021〕41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近期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学校各级岗位上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组织领导
学校干部交流调整与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龙献忠
副组长:刘宇文、龚卫明
成 员:李红革、刘春晖、戴军、郭文超、晏昱、郭杰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办公室设资格审查小组和考核考察工作小组,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审计处、党政督查室、团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四、选拔岗位、范围和方式
1.选拔岗位
见附件:科级(科室正副职)岗位选拔一览表
2.选拔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3.选拔方式
组织选拔(公开报岗)。
五、选任条件与资格
根据《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校党字〔2021〕41号)精神,提拔科级干部或科室正副职,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本科学历的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一般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工龄;具有博士学位的一般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龄。
(三)提任正科级或科室正职职务,应当在副科级或科室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或科室副职职务,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工作经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科级或科室正副职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六)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正、副科级或科室正副职职务的,其任职资格应符合(一)(二)(四)(五)项规定外,还需现聘在专技十级以上岗位和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七)除具备上级和学校选任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具备的岗位条件和资格见《科级(科室正副职)选拔岗位一览表》。
(八)有关资格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2月28日。
六、选任步骤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党委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动议分析,就选任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提出初步建议。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党委组织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进行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按照公布的选拔岗位进行推荐,推荐形式包括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个人自荐仅限1个岗位。推荐材料请于3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党委组织部干部人才科(联系人:周娟丽,邮箱:397391978@qq.com)。
党委组织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动议酝酿范围。对动议的人选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关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经查实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学校将严肃追责。
(二)民主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
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范围,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由部务会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党委组织部可在谈话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汇报,提出参加会议推荐的参考人选(参考人选一般应当差额提出)。
2.会议推荐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由部务会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单位人数较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三)考察
党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实行“凡提四必”等。
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方面履职情况。
(四)讨论决定
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前,任用建议方案在党委主要领导成员中进行充分酝酿。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综合组织考察、人岗相适等有关情况,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有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五)任职
公示拟任人选(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履行任职手续,进行任前谈话等。
七、组织纪律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十不准”纪律。各学院、机关教辅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学校整体推进,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各学院、机关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握政策、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拟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跑官要官、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学校纪委将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党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纪实。
附件:1.科级(科室正副职)岗位选拔一览表
2.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表
3.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
中共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3月18日
(二审:周勇 终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