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02-17 10:17 李云安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新学期伊始,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要求,各教学院要统筹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控的“双控”工作,确保实验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院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排查和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各实验室风险源,确保实验室安全“零事故”。

    二、疫情防控工作

    各教学院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

    实验室安全是关乎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常态化工作,各教学院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值班检查记录,及时掌握实验室运行动态。

    (一)认真做好实验室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1.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搞好实验室环境卫生,确保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化学品仓库等的整洁卫生以及安全通道畅通;做好实验室水、电、气等日常安全检查,做到即查即改,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交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逸夫楼B307室),各项检查台账本用完后可以到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领取。

    2.做好实验室安全设施保障工作:认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齐全且状态良好、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应急喷淋洗眼装置以及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实验室特种设备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等安全检测正常。

    3.对各实验房间的各类制度牌进行清理、统计,并将清理结果上报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要求每间实验室各类制度牌齐全。

    4.做好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护工作:对所有的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实验仪器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保障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贮存

    1.化学试剂标签显著完整清晰,按规定分类摆放、存贮总量符合规定要求;

    2.危险化学品登记、领用台账记录及时准确;

    3.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标识明晰,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使用正常;

    4.化学、生物、电子实验废弃物分类存放、标签明晰。

                         

                                          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2.16

                                    (一审:李云安   二审:李进平  终审:王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