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3-09-04 16:19 罗佳  beat365官方入口学工办 审核人:

      为不断改善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经区委、区政府批准,2023年长沙市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具体信息可咨询学工办

    、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合并招聘岗位)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30,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通过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3.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或联系望城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4.本次考试网络报名不设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考核、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主楼人社局407室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7.准考证打印:报名且缴费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23年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望城区人社局审查。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开考前。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暂定)上午9:00-12: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测试内容:文字综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写作(大小作文),满分为100分,时量180分钟;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写作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量150分钟。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只能凭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缺少有效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他人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和电子用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5年内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于抄袭和被抄袭导致作答内容雷同,经阅卷专家组确认后,均按成绩无效处理。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6.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示后两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主楼区人社局407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区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文字综合岗位按分值最高的大作文成绩、其他专业岗位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验证报告)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5.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文字综合岗位按分值最高的大作文成绩、其他专业岗位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3.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选岗与聘用

    对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考生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将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未满服务期辞职或调出望城区的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或科员以上领导职务及职级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规定接续。聘用人员享受所在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支持,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招聘考试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涉及招聘考试重要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一审:刘芷仪 二审:张璇炜 三审: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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